葫芦,串联而成的手串,郑凡已然不是第一次查看,但同之前一样,不论作何尝试与这个手串沟通,都是毫无反应。
“应该不会错,不论从角度看,都不像是一个凡物,看着都比拳头瓶子像样。”郑凡尽管有着疑惑与无力,不过还是尽量着的原始灵觉。
“不过话说,就算拳头瓶子有些奇异的奥妙,总体来说也不太实用,正常人总不能带着这个招摇过市,也难怪孙天瑜只选择将鱼镖挂在项链上当吊坠,这要是挂着一个古怪的瓶子,没事也得找出事儿来,相比之下,手枪就不同了。”郑凡看着地上的拳头瓶子,摇了摇头感叹道。
以郑凡这样资本家的性格,追求的是实用主义,在他看来,再好再奇异,不实用的话,价值也要大打折扣。
就像是同样被郑凡摆在地上的小黑罐子一样,其实这也是他的一个保命手段,只可惜用着也是不太方便。
之前郑凡在香港的大富之家,面对蓬托斯家族的西方男子,以及孙天瑜的时候,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这个小黑罐子的关系。
本来郑凡打断,在西方男子与孙天瑜互斗之后,把小罐子中的黑泥放出来,一举将两人干掉,可是事实证明,最强的力量,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击倒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