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成为被告人犯罪实属事出无奈迫不得已情有可原之类的证明,可以减轻法官和听众对他的憎恨,能如此,也算是辩护的成功了。老林确实是个油子,从律师辩护的技巧上说,犯罪的目的确实常常不被当做辩护的重点,犯罪的目的在法律上的概念,就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发生的结果,是犯罪人所追求的目标,龙小羽作案的目标已经摆在那儿了,无须多辩,那就是剥夺被害人的生命。对四萍的法医鉴定将成为不可逆转的呈堂铁证——打两闷棍再捅三刀,谁会相信罪犯追求的目标不是杀人而仅仅是伤害或者是闹着玩儿闹大发了?但龙小羽究竟出于什么动机杀人呢?这就大有文章可做了。动机这个词在法理上的概念,就是犯罪的内心起因,它可以说明罪犯主观恶意的大小。中国法律一向反对“客观归罪”,给一个人定罪量刑,不仅要看他有无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同时也要看他有无主观恶意。主观恶意的大小也是法院决定罪轻罪重的一个重要依据。

    韩丁和老林经过一通分析权衡之后,决定选择龙小羽的犯罪动机作为整个辩护的入口和重心,这个方案意味着他为龙小羽选择了罪轻而不是无罪。其实,为这样的案子做律师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倒霉的角色,是一个早已知晓结局的庭审过场的龙套,在这个过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