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比社会法更严酷,个人行为习性也得受到更严格约束。
但那不一样。
当兵打仗可以杀人放火,释放凶残本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做这些凶事,若是是民的身份,只会人嫌狗憎被视为祸害,该死,该杀光,遭人人喊打,但身份一换成是兵,那就成了勇士与军功,得到的是百姓的敬重称赞佩服甚至感激......
在军队有意的教育开导下,自己再一想通其中的道理,军中杀才恶货们也就没什么怨恨不平的激烈情绪了。
我就适合当兵打仗。
需要拿命冒险不能怪社会怪国家怪军中首长。怪只怪自己生成了这恶性。
打仗就打仗吧。
就喜欢冒险杀人抢掠的刺激......
帝国武器厉害,军队强大,当兵上战场死亡的几率也小得多,不是那么容易就战死的,当兵不是坏事。
等年纪增长,真成熟懂事能自我约束住性子,不那么冲动好打好杀了,或者老得凶恶不起来了,光荣退役也不错。
还有个重要的心理因素。
越是坏蛋越喜欢拉帮结伙以讲兄弟义气扎堆,因为做恶欺负人是需要实力的,单靠个人是行不通或得瑟不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