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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人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什么都敢干,或为了夺取别人的利益,什么都想抓机会试试,杀人放火不算什么,只要玩得高明无人知........残酷的现实也逼得人不得不自私凶狠,否则别说趁着国家动荡控制无力的机会抢到无主的财产翻身当地主当老板......就是原有的财产和生活保障也极可能被凶强者抢走而失去一切,甚至命都难保......民间就出现一种矛盾的奇怪现象:越发冷漠自顾自的一盘散沙,同时却又奇怪的高度团结。
当然是对外时高度团结。
不依靠集体的力量对抗外侵就无法保证个体的权益,也无力有效大抢外人的利益获得更多,个体的力量太渺小了。这时候的宋国已经不是所谓孔圣提倡的“孝悌伦常高于一切,纵然是罪恶也应该亲亲相隐才对”,是进一步提升的本村本地本集体的罪恶相隐。只论是不是“自己人”,不管是非对错是不是非法.......以前也是这样,但只是相对理性有限度的,对罪恶一般不敢随便相隐,如今却是彻底放纵开了,全社会公开化了......杀了你,抢了你,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是外人,而凶手是我“自己人”,那就得保,你死不死冤枉不冤枉的,与我无关,是你该死该倒霉..